虫螨腈·虱螨脲PD20212391
- 登记证号
- PD20212391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绿川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9%
虱螨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甘蓝小菜蛾,于小菜蛾发生初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间隔7-10天。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请严格按照标签规定使用本品。 2. 使用本品时应穿着长衣、长裤、鞋,佩戴手套、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急救治疗: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误服: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殊的解毒药,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1. 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2. 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宠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运输时,请注意防雨淋、高温、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包装。4. 请勿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