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呋虫胺PD20212384
- 登记证号
- PD20212384
- 农药名称
- 烯啶·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6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40%
烯啶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5克/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喷雾均匀周到。 2.田间有一层浅水,效果更好。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4.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由呋虫胺和烯啶虫胺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复配而成,烯啶虫胺的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呋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使害虫引起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禁止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 2.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3.存放在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