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虱螨脲PD20212381
- 登记证号
- PD20212381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虱螨脲5%
氯虫苯甲酰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小菜蛾卵孵高峰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每亩兑水量30—6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氯虫苯甲酰胺和虱螨脲复配而成。氯虫苯甲酰胺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虱螨脲为取代脲类杀虫剂,主要通过对几丁质生物合成的抑制,阻止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起到杀虫作用,对害虫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具有较好的杀卵作用。二者复配后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做好安全防护。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护目镜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急救治疗: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