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化螟性诱剂PD20212317
- 登记证号
- PD20212317
- 农药名称
- 二化螟性诱剂
- 农药类别
- 昆虫性信息素
- 剂型
- 挥散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1%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世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0.6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顺-13-十八碳烯醛0.06%
顺-11-十六碳烯醛0.5%
顺-9-十六碳烯醛0.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3个挥散芯/亩 | 诱捕 |
1.诱芯需要与新飞蛾诱捕器配套使用,每个诱捕器配一枚诱芯。 2.于二化螟成虫羽化前或羽化初期,将挥散芯安装在诱捕器中,每个诱捕器1个挥散芯,诱捕器底部离地面0.8米。每隔4-6周更换一次诱芯。
本品属于昆虫性信息素类产品,对二化螟雄成虫具有显著的引诱效果。于越冬代二化螟羽化前与飞蛾诱捕器配合使用,可明显控制下代二化螟虫口数量,达到防治效果。
1.本品不可单独使用,必须与飞蛾诱捕器配合使用,才可达到诱捕防治的效果;使用时诱捕器的高度、方位等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放置。 2.使用时要严格掌握使用时间,宁早勿晚,于二化螟成虫羽化前1周开始使用,否则诱捕效果会降低。 3.诱捕器内虫量过多时,需要及时清除诱捕器内的死虫。诱芯产品每隔4-6周天需要更换一次。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及周围环境等都没有不良影响。在作物生长的各个时期均可以使用。 5.更换不同种类的诱芯产品时需要戴手套或用肥皂洗手,避免不同诱芯间的相互影响。更换诱芯后应及时洗手。 6.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袋、失效的诱芯等,要集中放置,与其他农药包装袋等垃圾妥善处理。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管内液体如不慎大量接触皮肤,请使用大量清水冲洗,若仍有不适送医诊治。管内液体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冲洗,若仍有不适送医诊治。如不慎吸入大量挥发物,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有中毒症状应立即送医。如不慎误食,不要随意催吐,建议尽快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5℃至-15℃条件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