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基嘌呤PD20212313
- 登记证号
- PD20212313
- 农药名称
- 苄氨基嘌呤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新瑞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9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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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外观为白色粉末,无刺激性气味。本品属植物内源生长素,可经由叶片、树枝的嫩表皮、种子进入到植物体内,随营养流输导到起作用的部位。
1.接触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胶鞋、长衣长裤和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喝水或饮食。使用后立即清洗裸露部位的皮肤,更换并清洗工作服。 2. 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采取堵漏、关阀断源、围栏封堵、回收等措施。 3.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关阀断源、堵漏、停产、围火隔离等措施,只能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淋湿的棉被、麻袋等灭火,不得用水灭火。 4.用过的容器或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 5. 禁止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 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 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 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由医生对症治疗。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