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粉剂WP20110239
- 登记证号
- WP20110239
- 农药名称
- 杀虫粉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8
- 批准日期
- 0.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氯氰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蜚蠊 | 3克制剂/平方米 | 撒布 |
防治蜚蠊(俗称蟑螂),使用本品每平方米3克,均匀撒布于蜚蠊孳生的场所。仅限于用于室内。
本品是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及熏蒸作用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蟑产品。
1.勿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对鱼类、水生生物和蜜蜂高毒,对家蚕剧毒,在使用过程中避免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桑园、蚕室和养蜂场严禁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使用后的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药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本品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按菊酯类农药中毒解救方法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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