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壮素PD86123-2
- 登记证号
- PD86123-2
- 农药名称
- 矮壮素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黄骅市鸿承企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矮壮素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防止倒伏,提高产量 | 1)3-5%药液 2)100-400倍液 | 1)拌种2)返青、拔节期喷雾 |
| 棉花 | 提高产量 | 1)10000倍液2)0.3-0.5%药液 | 1)喷雾2)浸种 |
| 棉花 | 植株紧凑 | 1)10000倍液2)0.3-0.5%药液 | 1)喷雾2)浸种 |
| 棉花 | 防止徒长,化学整枝 | 10000倍液 | 喷顶,后期喷全株 |
| 棉花 | 防止疯长 | 25000倍液 | 喷顶 |
| 玉米 | 增产 | 0.5%药液 | 浸种 |
1.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准超量使用。 2.棉花应在七月下旬或6-9个果枝期使用,瘦地或生长不良以致不能封垄的棉田不宜使用。 3.拌种使用时,以种子湿润为宜。
本品可调节植物生长。使植株变矮变壮,增加分蘖抗倒伏,防止棉铃脱落,保产增产。
1、本品在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1-2次。 2、用水配好的药液,应随配随用勿与其他物质混用,以免失效。 3、施药人员必须佩戴防酸手套,穿防护服,戴护目镜作业。 4、废弃包装物不要随意丢弃,应焚烧或深埋。 5、严格按使用说明要求的浓度和用药时间施用,防止药害。 6、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在阴凉避光处储存,不得与氧化剂、饲料、粮食、食品混放。运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条件。远离儿童。避免孕妇与哺乳期妇女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