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水乳剂WP20160081
- 登记证号
- WP20160081
- 农药名称
- 杀虫水乳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杭州萧山钱潮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批准日期
- 0.3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
胺菊酯0.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洒 |
只需将本品喷雾空间或害虫栖息处即可。
对蚊蝇和肥料有驱杀作用,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用房、车船室内。
本品喷雾时应戴口罩,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沾污食品、食具,接触后立即用皂水洗净。暴露皮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小孩不得玩耍,切勿向食物及人体使用,使用后注意通风,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无特效解毒剂,如误食、吸入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2、本品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皮肤沾附应及时用肥皂水洗净。
1、贮存于避光、通风及小孩接触不到的隐蔽处,并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混放混运。 2、运输时远离儿童,不得日晒、雨淋、重压,应轻装轻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