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160076
- 登记证号
- WP20160076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批准日期
- 15毫克/片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福建省晋江市罗山华隆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苯菊酯15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撕开铝膜,取出一片电热蚊香片,紧置于电热驱蚊器的金属发热板上。 2、插上电源,指示灯亮,表示电热驱蚊器开始工作,电热蚊香片即发挥驱蚊功效。 3、使用时,电热蚊香片由蓝色逐渐变为白色,纸醉金约可使用8-10小时。 4、每次在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前,请先断开电源。 5、用毕请切断电源。
本产品以四氟苯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1、使用时避免房间内过于通风,电热驱蚊器应置于上风口处。 2、勿让儿童接触,远离儿童,勿与食品一起存放。 3、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4、使用时勿遮住电热驱蚊器。 5、接触电热蚊香片后要洗手,使用后请切断电源。 6、勿使用旧的驱蚊器。 7、过敏者禁用,使用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有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防潮、防湿、避光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