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PD20161445
- 登记证号
- PD20161445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批准日期
- 2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1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15~2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 2、避免中午高温时施药,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 3、施药一小时后降雨对药效无影响。 4、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 5、本品对禾本科作物如玉米、水稻和小麦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雾飘移到上述作物之上,以防产生药害。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可用于大豆田中防除看麦娘、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野燕麦、芦苇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对阔叶作物安全,低温条件下效果稳定。
1、与其它作物间作或套种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2、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