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毒死蜱PD20161381
- 登记证号
- PD20161381
- 农药名称
- 噻嗪·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大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10%
毒死蜱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600-1000倍液 | 喷雾 |
1.施药时期在介壳虫孵化盛期。2.烟草、莴苣、瓜类十字花科蔬菜、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5.本品在柑橘树上每季施药次数不要超过1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
本品是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毒死蜱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多重作用,杀虫谱广,噻嗪酮触杀作用强,兼具胃毒作用,通过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使害虫致畸而死,亦可有效减少害虫产卵和阻隔卵孵化。
1.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2.本品对眼睛有较强刺激,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3.严格按照农药规程,配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4.本品对蜜蜂、鸟、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养蜂场周围,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赤眼蜂天敌等放飞区域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7.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8.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接触本产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清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面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面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毒死蜱含量:20%;噻嗪酮含量:10%。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