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PD20161287
- 登记证号
- PD20161287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广农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山药炭疽病。 2024年11月12日,增加丝瓜炭疽病、菜薹尾孢叶斑病、芹菜尾孢叶斑病、向日葵褐斑病、芦笋尾孢叶斑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丝瓜 | 炭疽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向日葵 | 褐斑病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 山药 | 炭疽病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 芦笋 | 尾孢叶斑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芹菜 | 尾孢叶斑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菜薹 | 尾孢叶斑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叶斑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香蕉叶斑病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山药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喷雾2次,间隔10天,用水量45—60公斤/亩。丝瓜炭疽病发病初期施药,用水量30—50公斤/亩,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向日葵褐斑病发病初期施药,用水量40—50公斤/亩,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芹菜、芦笋、菜薹尾孢叶斑病发病初期开始用药,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用水量30—45公斤/亩。2.本品在香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山药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向日葵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丝瓜、芹菜、菜薹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芦笋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属于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山药炭疽病、丝瓜炭疽病、向日葵褐斑病、芹菜尾孢叶斑病、芦笋尾孢叶斑病、菜薹尾孢叶斑病。
1.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粮食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