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嘧菌酯PD20161272
- 登记证号
- PD20161272
- 农药名称
- 咯菌.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惠民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7.5%
咯菌腈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纹枯病 | 200-2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棉花 | 立枯病 | 187.5~25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2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玉米 | 茎基腐病 | 200-2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170-2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马铃薯 | 黑痣病 | 200-2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先浸种后包衣时,种子包衣方法:先将作物种子按照当地常规方法浸种处理后,沥干水分。按推荐用药量,加入不超过用种量四十分之一的水(即按浸种前的每100千克干种子加水约1.5L~5L)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催芽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上述登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本品有效成分咯菌腈和嘧菌酯有较好的渗透性及局部内吸活性,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功效。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可有效防治棉花立枯病、花生根腐病、水稻恶苗病、小麦纹枯病、玉米茎基腐病及马铃薯黑痣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4.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远离火源或热源。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