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11064
- 登记证号
- PD20111064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1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于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为宜。施药时喷雾务必均匀周到,药液量足够。叶片正反两面及基部上,均匀喷雾以叶片湿润开始滴水为度。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生物源杀虫杀螨剂,对昆虫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并具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死表皮及组织下的害虫。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渗透性较强。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程中注意保护鸟类和赤眼蜂等天敌等有益生物。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5、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严重时导致呕吐。 1、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至空气流通处。药剂溅入眼中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误服后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密封保存于通风、阴凉、安全处,避免撞击。 2、勿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