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菊酯PD20060165
- 登记证号
- PD20060165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0
- 批准日期
- 1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蚜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1、用于棉花:棉铃虫,在卵盛孵期施药,施1-2次,每次间隔7-10天;蚜虫,在初发期施药,施1-2次,每次间隔3-5天。用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在卵果率0.5-1%或卵盛孵期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5-7天。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在2-3龄幼虫始发期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5-7天。以上也可根据虫情确定施药时间。 2、本品在大风天气及降雨天气时请勿施药。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药效迅速、杀虫、杀蚜,对某些害虫的卵有杀伤作用,残效期长等特性。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及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应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虾、家蚕极毒,使用时应远离河流、池塘、桑园、养蜂蚕场所。施药器械、残余药剂、废旧包装物应用弱碱水冲洗中和水解处置。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手套、口罩、胶靴,避免接触皮肤和吸入,用后清洗。 6、严禁孕妇、哺乳期妇女、带红伤者使用接触本品。
本品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急促、反应迟钝、全身兴奋、严重时惊厥等。不慎误食或误服,应及时洗胃。不慎吸入,应及时用解药给15分钟雾化吸入。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应及时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之后皮肤处理可用止痒药物。无特殊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防火、干燥、避光、防潮、50℃以下通风贮运,贮运时还应注意轻装、轻卸、轻放,严禁碰撞,远离儿童或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