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210263
- 登记证号
- WP20210263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风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0.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 取出药液瓶,旋开药瓶盖,慢慢向上取出,请勿碰芯棒,一手持蚊香器,一手拿住药液瓶,把瓶口对准蚊香器内螺纹旋紧,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2. 接通电源,拨通开关,指示灯亮,表示蚊香器开始工作; 3. 使用时请将蚊香器置于风口处,以充分发挥其驱蚊效果;4. 通过透明窗,可以随时了解药液的消耗情况;5. 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同时专门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既卫生又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1. 仅限室内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 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 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 4. 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 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若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1. 储存和运输时应保持阴凉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重压; 2. 远离热源、火源; 3. 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4.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