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WP20210257
- 登记证号
- WP20210257
- 农药名称
- 驱蚊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驱蚊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野薰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9%
- 备注
- 2025年1月1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市野薰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驱蚊酯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涂抹 |
直接涂抹或喷洒于裸露部位(避开眼部周围),用手涂抹均匀。
本品以驱蚊酯为有效成份,对蚊子具有良好的驱避效果。
1.对眼睛有刺激性,勿用于口、眼睛及其周围皮肤。2.用后洗手;3.勿用于皮肤破损处。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4.本品忌食。5.过敏者禁用。6.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若不慎误食请大量饮水,并立即携带此标签就医。 2.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破损处,请立即用水冲洗。
1.本品属于易燃液体,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不要倾斜和剧烈震荡,以免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