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210223
- 登记证号
- WP20210223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7%
- 登记证持有人
- 义乌市豪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1.7%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苯菊酯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喷雾 |
1.本品为定量喷雾,有效避免过量施药。2.使用方法为(1)在一个约10平米的房间对角喷雾,喷雾时向高处连续按压两次阀门(须间隔3秒喷雾),无需直接将药液喷雾于虫体;(2)直接以本品对准蚊喷雾,也可驱杀蚊。3.用药后人员立即离开房间,密闭门窗15-20分钟后打开通风,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房间。4.本品药效可以持续12小时,同一房间内每日使用不应超过2次。
本品采用定量喷射阀门,可有效驱杀房间里的蚊。适用于卧室、客厅、酒店、办公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
1.本品仅限室内使用。请勿连续喷雾,喷雾间隔请保持3秒以上。2.勿向人体或食物喷雾。3.切勿对眼睛或植物喷雾;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清洗手。4.本品属于菊酯类杀虫剂,对鱼、蚕高毒,鱼缸附近禁用,蚕室内及其附近场所禁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禁止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禁止近火喷雾,切勿倒置使用,空罐勿投入火中。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请用肥皂和大量水冲洗洗净。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如感到头晕或呼吸不适,立即离开至空气新鲜处。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属易燃物,存放于50℃以下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不得贮存在潮湿、高温或靠近火源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不得倒置储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和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