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210214
- 登记证号
- WP2021021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1.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取出药液瓶,旋开药瓶盖,慢慢向上取出,请勿碰芯棒,一手持蚊香器,一手拿住药液瓶,把瓶口对准蚊香器内螺纹旋紧,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2、接通电源,拨通开关,指示灯亮,表示蚊香器开始工作;3、使用时请将蚊香器置于风口处,以充分发挥其驱蚊效果;4、通过透明窗,可以随时了解药液的消耗情况;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本品选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同时专门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既卫生又方便。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 4、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6、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一起存放。 7、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对鱼、蚕有毒,蚕室内、鱼塘及其附近禁用。9.养蚕室附近禁用。 10.仅限室内使用。
若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