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草铵膦PD20212257
- 登记证号
- PD20212257
- 农药名称
- 乙羧·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莱恩坪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9%
乙羧氟草醚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应避免高温时施药。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 2.施药时,如遇草龄较大或者持续干旱,请酌情增加喷药量。 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使用推荐的高剂量。 3.喷药后4小时内降雨,药效会降低,可酌情补喷。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剂,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亦不可做它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