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12234
- 登记证号
- PD20212234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龙田丰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精草铵膦铵盐21.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施药。确保杂草喷湿喷透。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使用高剂量。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
1. 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应停止施药,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地块。 2. 如需与其他助剂或药剂混用,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有效性后,科学合理搭配使用。 3. 请在农技人员指导下,根据杂草发生基数、叶龄及种类、施药时天气条件、药械种类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调整用药剂量、用水量。 4. 施用时尽量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采取正确的施药方式。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 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及时、细致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精草铵膦铵盐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