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铵膦PD20212224
- 登记证号
- PD20212224
- 农药名称
- 2甲·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4.9%
- 登记证持有人
-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14.9%
- 备注
- 2甲4氯二甲胺盐含量: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2甲4氯4.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每亩兑水20-3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施药时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
本品为稳定的均相液体,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应先洗胃,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2甲4氯二甲胺盐含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