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212210
- 登记证号
- PD20212210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8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使用注意事项: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避免药液飘移。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非耕地杂草等均有较好防效。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1. 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2. 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