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12206
- 登记证号
- PD20212206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精草铵膦铵盐10.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杂草生长期施药,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 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精草铵膦铵盐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