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PD20212189
- 登记证号
- PD20212189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菏泽茂泰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2甲4氯异丙胺盐7.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4%
2甲4氯5.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20-2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50斤稀释均匀后喷雾,喷雾时一定要均匀。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和激素类除草剂的复配制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农作物的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稀释药剂需用清水,泥浆水会降低药效。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甘膦的复配制剂。其中2甲4氯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而草甘膦则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本品主要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治。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草甘膦的抗性较强,上述杂草密度大时,可用推荐剂量上限。3. 药液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6.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催吐,然后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2甲4氯异丙胺盐7.3%,草甘膦异丙胺盐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