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212179
- 登记证号
- PD20212179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采用茎叶喷雾法均匀喷雾1次,避免药液飘移。2.视草情用药,一般性杂草地带施用时建议避免使用高剂量;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有效成分为草铵膦,是谷氨酸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多种生杂草和多年生杂草。本品杀草谱广,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
1. 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农药标签正确使用。2. 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皮肤接触。使用应穿戴长衣长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措施。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使用过的施药器具应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倾倒废弃物;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6.本品对家蚕、蜜蜂、七星瓢虫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七星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9.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具有轻度刺激作用,严格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自行引吐,立即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装卸、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确保包装不泄露、不损坏。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