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212120
- 登记证号
- PD20212120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9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播后苗前土壤施药,均匀喷雾,每亩用药量兑水50公斤配成药液后喷雾。如遇干旱天气,亩用水量应增加到100公斤以上,将有利于药效发挥。必须施于土表,棉苗出土后不宜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棉花每个作物周期最多用药次数为1次。 4.施药时遇土面干旱,则应每亩兑水量增加到100公斤以上。
本品为脲类除草剂,抑制杂草光合作用,为内吸性的除草剂,并有一定的触杀性能。对棉花田一年生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如稗草、马唐、牛筋草、繁缕、龙葵等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砂性土壤用药量应比粘土适当减少。 3.间种大豆、花生等作物的棉花田,不能使用本品。4.敌草隆对辣椒、西瓜、小麦、桃树等作物敏感,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5.敌草隆土壤残效期较长,注意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期。6.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1.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吸入中毒,应移到有清洁流通的地方,并送医院救治。
1.运输时要避雨淋、避阳光直照。如果出现洒漏现象要及时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