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PD20212083
- 登记证号
- PD20212083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华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5-95毫升/亩 | 药土法 |
1. 本稻移栽后5-7天采用药土法均匀撒施,药后保浅水层5-7天后正常田管。推荐制剂用药量:85-95毫升/亩。药后水层勿淹没秧苗,以免引发药害。2. 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丙草胺属于选择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胚芽鞘吸收,抑制细胞分裂。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1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皮肤、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不能阳光直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