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赤霉酸PD20212045
- 登记证号
- PD20212045
- 农药名称
- 苄氨·赤霉酸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2%
赤霉酸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葡萄 | 调节生长 | 800-1000倍液 | 浸果穗 |
1、在葡萄幼果横径12-14毫米(谢花后20-25天左右),浸果穗施药1次。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施药一次。
本品由苄氨基嘌呤和赤霉酸科学复配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可促进细胞分裂,使茎伸长,叶片扩大,单性结实、果实生长,改变雌、雄花比率,影响开花时间,减少花、果的脱落,达到调节生长的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4、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1、吸入或误食,如有不适症状,立即携此标签前往医院诊治。2、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密封包装,置于阴凉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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