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提取物PD20211990
- 登记证号
- PD20211990
- 农药名称
- 大蒜提取物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年年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大蒜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软腐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1. 于甘蓝软腐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植物源杀菌剂,兼具杀菌和抑菌功能。能对含巯基的化合物发生竞争性抑制,能通过对细菌生长繁殖所必需的半胱氨酸分子中巯基的氧化使蛋白质失活,从而抑制病菌的生长和繁殖。本品可用于防治甘蓝软腐病。
1.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 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3.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 5.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为低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立即引吐,并迅速携本标签就医,医务人员可给患者洗胃,但要防止胃存物进入呼吸道。
本品属易燃液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