肟菌·咪鲜胺PD20211949
- 登记证号
- PD20211949
- 农药名称
- 肟菌·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30%
肟菌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枣树 | 炭疽病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连续施药3次,每次间隔7-10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枣树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由咪鲜胺和肟菌酯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咪鲜胺为咪唑类杀菌剂,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效果;肟菌酯是第二代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作用原理是抑制真菌线粒体的呼吸,从而破坏病菌能量合成而发挥杀菌活性,二者复配对枣树炭疽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溞、藻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