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噻嗪酮PD20211850
- 登记证号
- PD20211850
- 农药名称
- 螺虫·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3%
- 登记证持有人
- 康拓森(驻马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33%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康拓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2%
螺虫乙酯1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1.于柑橘树介壳虫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对全株叶片、枝干常规均匀喷雾。2.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新型季酮酸类杀虫剂和噻二嗪类杀虫剂复配而成,其中螺虫乙酯通过干扰昆虫的脂肪生物合成导致害虫死亡,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可以保护新生茎、叶和根部,防止害虫的卵和幼虫生长。噻嗪酮杀可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导致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死亡,触杀作用强。二者复配可有效防治柑橘树介壳虫的发生。
1.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帽子、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避免吸入或误服药液。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部及其它皮肤裸露部位。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并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弃物。5.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1.对皮肤、眼睛无刺激症状,无中毒报道。急救治疗:2.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3.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请医生诊治。 5.不慎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清洗口腔,还应携带此标签尽快去医院就诊,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