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虫酰胺·烯啶虫胺PD20211806
- 登记证号
- PD20211806
- 农药名称
- 氟啶虫酰胺·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6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虫酰胺20%
烯啶虫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2-3克/亩 | 喷雾 |
1. 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为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共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棉花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氟啶虫酰胺与烯啶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氟啶虫酰胺是一种新型低毒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烯啶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对害虫的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导致神经的轴突触隔膜电位通道刺激消失,致使害虫麻痹死亡。两者混配,优势互补,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