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PD20211774
- 登记证号
- PD20211774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1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9.5%
虱螨脲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期用药,效果较好,对甘蓝叶片正反两面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甜菜夜蛾的防效更突出。二者复配后,在杀虫机理上异性互补,杀虫效果显著增加,同时有效降低单一成分的用药量,不易产生抗药性。
1.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鸟类保护区和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