虱螨脲PD20211771
- 登记证号
- PD20211771
- 农药名称
- 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1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虱螨脲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7-13毫升/亩 | 喷雾 |
1. 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喷药应注意均匀喷雾,须使用足量药液。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 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为取代脲类杀虫剂,主要通过作用于鳞翅目昆虫幼虫、阻止幼虫蜕皮从而杀死害虫。持效期长,同时具有较强的杀卵功能,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效。
1. 本品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 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