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PD20211740
- 登记证号
- PD20211740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350克/升
- 备注
- 呋虫胺3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3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8-26毫升/亩 | 喷雾 |
1.按照推荐剂量,兑水40-50公斤/亩,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重复施药间隔7天,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是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和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作物体内,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请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等身体部位。3.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部分非靶标节肢动物高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且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时应避免飘移药害。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施用时避免雾滴飘移到临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6.操作本品时应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等。7.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药品及废液严禁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严禁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10.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3.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分数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