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211736
- 登记证号
- PD20211736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0.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蛴螬 | 20-30千克/亩 | 沟施 |
1、本品使用时期:防治玉米蛴螬,在玉米播种时沟施,施药后立即覆土。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至收获时安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由毒死蜱和含氮磷钾的复合肥料填料加工而成。毒死蜱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属胆碱酯酶抑制剂,使神经递质乙酰胆碱累积,胆碱受体被反复激活,造成昆虫神经过度兴奋而死亡。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防治玉米蛴螬效果较好。
1)本品对鸟类有较高风险;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2)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包装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本品不可与强碱性和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对眼睛的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10-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误服:立即呼叫急救中心,携此标签送医诊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注射阿托品(Atropine)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