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苯·虫螨腈PD20211725
- 登记证号
- PD20211725
- 农药名称
- 联苯·虫螨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广农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4%
联苯菊酯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茄子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茄子蓟马发生初期进行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 本品在茄子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联苯菊酯与虫螨腈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速度快、残效期长,对茄子蓟马有较好防效。
1. 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 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3.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4. 本品对鸟、鱼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非靶标节肢动物等有毒。施药期间对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此产品,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生防区施药。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