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吡虫啉PD20110995
- 登记证号
- PD20110995
- 农药名称
- 高氯·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九洲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1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4%
吡虫啉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甘蓝蚜虫卵及幼虫期喷药时,按携荐剂量进行喷雾。 2、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蚜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1、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如此药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 2、如皮肤沾上此药剂,请立即擦掉并用肥皂及清水冲洗。 3、如误服此药剂,不易催吐,可进行洗胃,及时携标签送医院。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密封后,贮存在0℃以上,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