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10992
- 登记证号
- PD20110992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1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8-10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叶病发病初期施药一次,间隔10-15天进行第二次防治;应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病发初期进行施药,间隔10-14天左右喷药一次,连续喷药2-3次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为破坏和阻止病菌细胞膜的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从而使病菌死亡。该药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对水稻的纹枯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能引吐,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如需要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建议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处理。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