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素PD20161251
- 登记证号
- PD20161251
- 农药名称
- 大蒜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新朝阳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8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2年10月9日,增加辣椒枯萎病。 2023年7月23日,增加柑橘树溃疡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大蒜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三七 | 黑斑病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 川芎 | 根腐病 | 525-650毫升/亩 | 灌根 |
| 柑橘树 | 溃疡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软腐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200-400倍 | 浸种薯 |
| 辣椒 | 枯萎病 | 400-800倍液 | 灌根 |
| 黄瓜 | 细菌性角斑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1.防治黄瓜细菌性角斑病、甘蓝软腐病应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1次,推荐用水量45—60公斤/亩;防治三七黑斑病和川芎根腐病应于发病初期施药2—3次,防治三七黑斑病推荐用水量65—80公斤/亩、川芎根腐病推荐用水量300—40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2.防治甘薯黑斑病于种薯播种前夕药液浸薯块10分钟;防治辣椒枯萎病应于辣椒移栽时连续用药3次,每次间隔10天;防治柑橘树溃疡病应于溃疡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植物源杀菌剂,兼具杀菌和抑菌功能。能对含巯基的化合物发生竞争性抑制,能通过对细菌生长繁殖所必需的半胱氨酸分子中巯基的氧化使蛋白质失活,从而抑制病菌的生长和繁殖。本品可用于防治黄瓜细菌性角斑病、甘蓝软腐病、川芎根腐病、三七和甘薯黑斑病、辣椒枯萎病、柑橘树溃疡病。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