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戊·烯效唑PD20110983
- 登记证号
- PD20110983
- 农药名称
- 甲戊·烯效唑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百事东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6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甲戊灵28%
烯效唑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抑制腋芽生长 | 160-200倍液 | 杯淋法 |
1、在全田烟株1/2中心花开放、顶叶长度在20厘米以上时进行打顶,并摘除所有长于2厘米的腋芽后,用杯淋法进行施药,每株用药量为20毫升。 2、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防止产生药害。 3、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二甲戊灵和烯效唑复配而成,主要作用机制是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和伸长,起到抑制腋芽生长的作用。
1.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高毒,对鸟、蜜蜂和家蚕低毒。对赤眼蜂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配药时要用专用量具按照规定的计量配制,不得任意增减。 5.施药时应穿戴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禁止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中毒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剂,误服后饮温水催吐,携此标签应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