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110211
- 登记证号
- WP2011021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梁山县金鹰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6-9-15
- 批准日期
- 15毫克/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15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1、将电热蚊香片紧贴于电热蚊香器金属传热板上,接通电源。使用8小时后,应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蚊香片颜色褪尽时表示失效,为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使用时请勿将电热蚊香器置于风扇前或风口处; 2、请将电热蚊香器贮存于干燥环境,经常清洁发热面。使用时,蚊香片长时间不变色或驱蚊效果差,表示电热蚊香器温度过低,请更换电热蚊香器。
本品选用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制成。蚊香片经电热加温后达到驱杀蚊子的效果,药效稳定,为夏秋季家庭驱蚊佳品之一。
1、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时,请先切断电源。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 2、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3、本品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如使用过程中有不适,请开启门窗使空气流通。 2、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贮动时要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一起混放或同动,不得靠近明火; 4、开封后注意防潮,保持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