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气雾剂WP20110208
- 登记证号
- WP20110208
- 农药名称
- 杀蟑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批准日期
- 0.36%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苯醚氰菊酯0.2%
胺菊酯0.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用前请摇匀。将罐子垂直,并将喷嘴直接对准蜚蠊(俗称蟑螂)或向其隐匿处及出没处喷雾。喷雾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等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是由胺菊酯和右旋苯醚氰菊酯混配而成,主要用来防治蟑螂。对人、畜微毒。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处理对蟑螂的防治。
1、勿接近火源或高温环境。使用时应关闭室内内火源。 2、勿直接喷射在人体、食具或皮肤上。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注意防护。 3、勿软撬、敲、穿刺或在火中焚烧,勿倒置或近火使用。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请避开宠物使用。本品对鱼、蚕、蜜蜂有毒,使用时应注意,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5、请存放在50℃以下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使用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在一个房间内请勿同时使用多种气雾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8、使用前就移走或覆盖房间内暴露在外的食物。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混放及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