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61228
- 登记证号
- PD20161228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赛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批准日期
- 3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对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两种杀菌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持效期较长,用于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施药时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可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该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无专用解毒剂。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