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嘧磺隆PD20161220
- 登记证号
- PD20161220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本品应于玉米2-5叶期,杂草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苗后除草剂,芽后用能有效的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和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对大多数马齿型玉米安全。
1. 玉米不同品种敏感性不同,勿用于甜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自交系玉米和个别马齿型玉米较敏感慎用。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与有机磷类农药间隔7天以上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鸟类等自然保护区禁用。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