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酮PD20161207
- 登记证号
- PD20161207
- 农药名称
- 噁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批准日期
- 3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噁草酮3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5-11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水稻田灌水平整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态时,直接持瓶均匀甩施于4-6厘米水层中。 2、施药后2天内不排水,保持3-5厘米水层,避免淹没稻苗心叶。 3、作物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一次。
本剂为水稻田选择性苗前除草剂,直接甩施与稻田水层中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除稗草,千金子、鸭舌草、节节菜、泽泻、矮慈姑、牛毛毡、异性莎草、日照飘拂草等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类杂草,具有施用方便快捷、持效期较长等特点。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水直播稻田使用时,应在播前3天整平田面后,亩兑水20-40升进行土壤封闭喷雾处理,用前须进行安全性试验;水移栽稻田使用时,于移栽前用药防除稗草(稻稗)、三棱草、慈姑、泽泻等恶性或抗性杂草时,可按说明于栽前甩施本剂。 2、本剂对蜜蜂和鱼有毒,包装倒空洗净后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严禁其药液或污染物污染沟渠、水源和鱼塘,开花季节严禁在开花植物上使用。其污染物和废弃物宜作集中焚烧处理。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中等刺激作用,误用可能损害健康,应避免眼睛和身体直接接触。施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睛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就医诊治。切忌吞服,如吞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
本品应远离热源、火种,贮藏在通风、阴凉、干燥处,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勿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