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灭草松PD20110961
- 登记证号
- PD20110961
- 农药名称
- 氟胺·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7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8
- 批准日期
- 44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360克/升
氟磺胺草醚87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大豆出苗后1-3叶片,杂草2-4片叶时采用喷雾法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灭草松与氟磺胺草醚复配的大豆田后除草剂,具选择性和触杀性,用于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用药时应选择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并应保证较小的雾滴细度,使药液不从叶片上滴落。 2、干旱和防除难治杂草时用高药量,并可在药液中加入植物油型助剂以提高防效。 3、用药后大豆幼苗可能会有轻微灼伤、发黄、几天后即可恢复正常。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5、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在干旱和易涝的田块不宜使用,以防产生药害。 10、玉米、油菜、亚麻、豌豆、菜豆、马铃薯、瓜类和蔬菜、高粱、谷子、向日葵、苜蓿、水稻、甜菜、花生、烟草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11、施药后10个月后可播玉米,1年后可播种稻谷和棉花。高粱、甜菜和叶菜非常敏感,不可轮作。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与皮肤接触后,要用肥皂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误服,应大量引水,催吐,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