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10949
- 登记证号
- PD20110949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7
- 批准日期
- 1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有效防止病害的发生及危害,注意施药时应喷雾均匀、周到。 2.用药次数:每次间隔7天,连施3-4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和传导性的杀菌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有较好的预防和治疗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该产品避免与铜制剂等物质混合使用,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4.为延缓抗药性,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交替使用。 5.本品不能在桑园、鱼塘、养蜂场、河流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蚕、鱼、蜂、鸟、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7.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孕妇及脯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该产品无专业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入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