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10936
- 登记证号
- PD20110936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博士威慧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7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博士威农用化学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博士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7.5-10毫升/亩 | 喷雾 |
1、推荐在田间蚜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用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本品为硝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害虫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较好防效。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喷雾时要求均匀周到,喷匀喷透。 3、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注意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施药其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脸。 4、本品不可与碱性药或物质混用。 5、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如不慎将药液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2、如有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就医治疗。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